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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协定存款

适用对象

  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单位。

产品介绍

  可以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与银行签订《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基本存款额度,对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中的超过该额度的部分按协定存款利率单独计息的一种存款方式。

产品特点

  1、该存款产品兼具流动性和收益性,可使存款单位在保证日常收支资金往来需要的同时获取较高的收益;

  2、对超出约定额度的存款单独计息,增加客户利息收入;

  3、目前我行最低约定额度为人民币50万元;

  4、协定存款根据“一个账户、一个余额、两个结息积数、两种利率”的管理方式,将账户余额按合同规定的“基本存款额度”分为两部分,账户余额小于或等于“基本存款额度”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大于“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办理流程

  与开户行签订《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